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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有关部门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和实际工作需要,制定颁布了一些伤残鉴定标准,如《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这些标准规定致残等级评定由重至轻分为1-10级。残疾人证核发时残疾评定依据《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将残疾等级由重至轻分为1-4级,不能与其他伤残标准简单对应、互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