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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GB/T26341-2010)对“残疾人”的定义是:在精神、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障碍,全部或部分丧失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