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党支部:
《懂球帝州新闻出版广电局贯彻落实州委“四项谈话”制度的实施方案》经局党组研究,报州纪委第六纪工委监察分局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懂球帝州新闻出版广电局党组
2016年3月30日
懂球帝州新闻出版广电局贯彻落实州委“四项谈话”制度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强化源头治理,关口前移,切实把州委“四项谈话”制度落到实处,增强州新闻出版广电系统党员干部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根据《中共懂球帝州委办公室印发〈懂球帝州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党员干部开展提醒、函询和诫勉谈话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楚办发〔2016〕1 号)、《懂球帝州纪委监察局关于深入推进州委“四项谈话”工作的通知》(楚纪发电〔2016〕38号)、《第六纪工委监察分局关于深入推进州委“四项谈话”工作的方案》及《州级部门实施州委“四项谈话”工作规范》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制定懂球帝州新闻出版广电局贯彻落实州委“四项谈话”制度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中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十二次全会、州纪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论述摘编》等内容,贯彻落实党章党规党纪,坚持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聚焦执纪监督问责,紧盯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从严把好第一道关口,经常性开展提醒谈话,经常性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让“四项谈话”制度在州新闻出版广电系统落地生根,真正管到全体党员、管到经常、管到日常、管成常态,时时处处体现党组织的从严要求。
二、任务目标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局党组对州局系统内党员干部存在的不需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问题,区别不同情形,以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为有效抓手,分别开展责任主体提醒谈话、组织提醒谈话、函询谈话和诫勉谈话,推进局党组运用“四项谈话”制度成为常态,使“四项谈话”管到每一位党员干部、实现全覆盖。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党组织隶属关系,责任主体提醒谈话、组织提醒谈话由局党组负责组织实施;开展组织提醒谈话前,须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谈话对象、谈话方式、谈话时间及地点、谈话内容和谈话人。函询谈话、诫勉谈话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后向州纪检监察机关报告,由州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组织实施。对党员干部开展责任主体提醒谈话、组织提醒谈话、函询谈话和诫勉谈话,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各负其责、分级实施,实事求是、注重实效,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教育警醒、保护干部的原则。
三、工作安排
(一)深入宣传,广泛动员。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党支部要迅速行动,采取每周一集中学习、职工会、例会、编前会、台务会和支部会、中心组学习会等方式,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懂球帝州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党员干部开展提醒、函询和诫勉谈话的实施办法(试行)》、《懂球帝州纪委监察局关于深入推进州委“四项谈话”工作的通知》、《第六纪工委监察分局关于深入推进州委“四项谈话”工作的方案》及《州级部门实施州委“四项谈话”工作规范》等文件精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统一党员干部的思想,提高对落实州委“四项谈话”制度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明确目标要求,落实工作责任,细化方法措施,增强参与意识,促进落实“四项谈话”制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健全机制,形成合力。州新闻出版广电局贯彻落实州委“四项谈话”制度工作在局党组的领导下进行,党组书记承担第一责任人职责,在州纪委第六纪工委监察分局的指导下,负责牵头抓总,起好示范带头引领作用,统筹协调推进,组织开展好党组班子和全局的“四项谈话”工作。党组成员各负其责,对分管领域开展“四项谈话”负直接责任,在局党组的领导下,认真按照州纪检监察部门的要求和局党组实施方案,定期分析研判党员干部思想状况,盯紧新闻宣传、采访报道、设备采购、工程建设、行政审批等关键环节,及时发现和纠正不遵守工作纪律、工作不在状态、在岗不在位、出工不出力等问题,定期不定期对存在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责任主体提醒谈话。局属各单位、各党支部要把贯彻落实“四项谈话”制度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力抓手,宣传发动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四项谈话”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做好沟通协调和信息报送工作,形成上下齐抓、协调一致的工作合力。
(三)规范工作,严密推进。开展“四项谈话”,要严格按照组织程序,提前向局党组报告,明确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认真做好谈话记录。谈话记录要严格规范,使用统一配发的《责任主体提醒谈话记录本》。《责任主体提醒谈话记录本》是规范党员干部开展责任主体提醒谈话的痕迹记录,是党员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工作台账和检查考核的重要依据,要按照记录参考样式,注明谈话的时间、地点、谈话人、谈话对象及谈话内容等,并妥善保管。在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有需要开展组织提醒谈话、函询谈话或诫勉谈话的,须按组织程序由局党组报州纪委批准同意后方能组织实施。
(四)加强检查,促进落实。局党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党组成员关于对各自分管领域落实“四项谈话”制度的情况汇报,分析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和发现的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推进“四项谈话”工作的措施,采取日常随机调研、专项检查、季度督查、半年和年终检查考核等方式,定期不定期到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党支部了解掌握工作开展情况。党组成员所在单位要及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积极向局机关党委办公室上报工作信息,每周至少报送1条工作信息;每月22日前要认真填写开展责任主体提醒谈话、组织提醒谈话、函询谈话和诫勉谈话情况统计表、登记表(见附件1、2、3、4)。局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工作信息和统计表册的收集、整理、报送,统一建立“四项谈话”工作台账,做好材料档案立卷管理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党支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高度“四项谈话”工作,充分理解认识“四项谈话”工作的目的意义,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目标任务落实。
(二)严肃纪律,强化监督。局党组对贯彻落实“四项谈话”制度工作不重视、领导不到位、措施推进不力的单位,将及时约谈单位主要领导。对发现的问题,不按照“四项谈话”制度的要求开展谈话纠正或经提醒督促后仍不整改的单位及个人,将追究主体责任和主要领导的责任;对工作中弄虚作假、不按要求报送情况的单位,将及时督促整改。
(三)加强结果运用。贯彻落实州委“四项谈话”制度工作情况将作为对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单位领导和党员干部评优评先、年度考核、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附件:1.开展责任主体提醒谈话和组织提醒谈话情况统记表
2.开展责任主体提醒谈话和组织提醒谈话情况登记表
3.开展函询谈话和诫勉谈话情况统记表
4.开展函询谈话和诫勉谈话情况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