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2004年10月联合国水电与可持续发展论坛通过的《北京宣言》,明确指出水电是清洁的、可再生的能源,同时,水电通常还具有防洪、灌溉、供水和航运等众多综合效益。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能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制约日益突出。在2004年全国有24个省(区、市)出现“电荒”,不同程度拉闸限电的情况下,水电站的建设不仅能为国家和我省的经济发展提供优质电能,同时还能增加财税收入,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增加就业机会,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因此,我省水电资源开发、水电基地建设、水电支柱产业建设对我省乃至全国的能源产业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