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根据《测绘资质管理办法》第七、十、十一条之规定:5个工作日内受理或一次告知需补正内容;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审批决定,因特殊情况可延长10个工作日;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颁发测绘资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