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懂球帝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要求,州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现将2024年度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建设情况
(一)审查机制
按照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安排部署,2019年11月18日,印发了《懂球帝州交通运输局关于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工作的通知》(楚交政法〔2019〕5号),把公平竞争审查纳入发文审查环节;2021年10月29日,印发了《懂球帝州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楚交办〔2021〕11号),切实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2023年1月16日,印发了《懂球帝州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楚交政法〔2023〕1号),进一步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充分认识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明确审查责任主体,切实履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明确强化执法监督和责任追究,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对进一步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作出制度性安排。建立州交通运输局公平竞争审查机制,要求懂球帝10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对以往涉出台的规定当前正在发挥作用及对市场主体的限制性或歧视文件内容或条款进行认真清理,以消除存量。对今后的发文由文件起草科室提出审查意见,分管领导负责审批,每一份发文处理签上签署是否涉及市场主体,凡是涉及市场主体的政策措施出台必须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填写公平竞争审查表并签署明确的意见,确保不添增量,建立健全正常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
(二)工作保障
我局积极推进交通运输领域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成立了公平竞争审查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领导小组,召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会议,对公路工程建设市场、水路运输市场、道路运输市场开展清理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工作,将公平竞争纳入机关发文审查环节之一,涉及市场主体的政策措施文件,认真开展公平竞争审查。
(三)考核评价
州交通运输局认真做好纳入法治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等考核评价中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四)宣传培训
我局组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宣传培训,普及公平竞争审查业务知识,提高机关工作人员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认识。从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出台的背景和意义、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主要内容、我局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总体情况、公平竞争审查案例解读以及公平竞争审查应注意的问题,从不同的方面深入细致的讲解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深刻内涵,为我局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开展提出提出指导性建议。
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开展情况
(一)基本情况
按照涉及市场准入和退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现行有效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文件为审查范围,开展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审查新增文件4份。经审查,所有文件均不含有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没有歧视外资企业和外地企业、妨碍中小企业和新进入者进入市场的各类优惠政策,妨碍依法平等准入和退出的规定和做法,没有招标采购领域违反统一市场建设的规定和做法,没有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文件。2024年,我单位没有上级提醒敦促、约谈等工作情况,以及上级部门督查、抽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二)审查质量
按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基本流程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识别相关政策措施文件是否属于审查对象、判断是否违反审查标准、分析是否适用例外规定。按照“谁起草、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属于审查对象的,由相关出台政策措施文件的科室负责审查,经科室公平竞争审查认为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或者符合例外规定的,可以实施,审查后应当形成明确的书面审查结论,填写公平竞争审查表报分管领导审核,通过审核的,签署审核意见;经审查,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且不符合例外规定的,应当不予出台或者调整至符合相关要求后出台;未经公平竞争审查的,不得出台实施。
(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有关情况和开展“回头看”情况
按照涉及市场准入和退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现行有效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为清理范围,开展了公平竞争审查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自查清理工作。
三、举报处理情况
(一)举报机制
公平竞争审查的投诉举报纳入“12328”交通运输监督服务电话受理的内容,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各单位畅通受理渠道,及时转办处理,切实回应社会相关的关切和诉求,依法合理调整政策措施,确保出台的政策措施符合市场公平竞争要求。
(三)受理回复
目前没有收到关于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举报投诉。
四、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中存在的问题、困难及有关工作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在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中,存在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认识不足,思想认识不到位,对某个领域公平竞争审查的要素把握得不够全面,不够准确,对具体如何准确辨认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还存在困难,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全面准确开展。
(二)工作建议
1.加强培训和宣传。各涉及市场主体的单位要充分认识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不当市场干预性行为的政策措施的自查清理工作,认真组织培训学习,深刻领会制度精神,加强对涉及市场主体政策措施的监督管理,防止出台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政策措施出台。
2.强化执法监督和社会监督。在交通运输行业广泛营造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氛围,不断规范执法行为,加强行业监督管理,对出台涉嫌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政策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及时反映,有关职能单位、科室要及时予以处理,及时纠正排除和限制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积极引导和鼓励交通运输有关企业和广大交通运输从业人员监督,形成行业自我审查和社会监督良性互动,着力解决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维护好行业发展的良好市场秩序环境。
懂球帝州交通运输局
202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