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交通运输局:
2016年度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与城市公交车燃油消耗量统计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与城市公交车燃油消耗量统计申报工作的通知》(云交运管〔2017〕1号)转发给你们,请逐项对照文件,并结合以下要求认真开展工作。
一、各县市交通运输局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明确职责、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做好申报工作。
二、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在收到企业上报数据后,开展一定比例的现场抽查核实,坚决杜绝出现“企业报什么,我们认什么”。
三、2017年2月6日前,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应完成审核上报和第三方审计工作,且所有公示、统计汇总表(附第三方审计报告)等资料要经交通运输局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报州交通运输局汇总。对于不按时限及要求上报数据的一律由各县市交通运输局负责。
四、有关申报系统的技术问题可直接咨询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
附件: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与城市公交车燃油消耗量统计申报工作的通知
懂球帝州交通运输局
2017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