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交通运输局:
根据《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云交基建〔2014〕9号,以下简称《设计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云南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云交基建〔2012〕515号,以下简称《施工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为按时、客观、公平、公正地做好懂球帝州2016年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应充分认识信用评价在建设管理过程中的重要性,必须由分管建设的副局长亲自抓,指派专人负责按时落实完成好此项工作。
二、评价范围及评价内容
评价范围及评价内容按省厅《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公路设计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云交基建〔2017〕21号)文相关规定进行评价。
三、时间及填报要求
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必须于2017年2月20日前将经审查的评价结果通过“系统”及时上报至州局基建科。
附件: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公路设计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懂球帝州交通运输局
2017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