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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2号令《中国公民民族成 份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公民的民族成 份,只能依据其父亲或者母亲的民族成 份确认、登记。本办法中所称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与继子女有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